各相关单位、教职工:
为加强我校三坪教学实践基地资源管理,进一步落实基地资源使用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基地资源使用合规有序,促进基地资源使用的有效流转,提高利用率,根据《新疆农业大学三坪教学实践基地资源管理办法》、《新疆农业大学三坪教学实践基地资源使用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管委办决定开展三坪教学实践基地(陆港校区)资源使用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新疆农业大学三坪教学实践基地资源使用用户,包括相关学院及教职工。本年度首次考核对象为各教学、科研土地资源使用用户。
本通知所指的“基地资源”是基地内可统筹安排,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土地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包括各类土地、房屋、温室、大棚、工具房等。
统计时点为2023年9月1日至今。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核采取用户自评和专家评议的方式。
(一)用户自评。由各用户(单位或个人)对照《新疆农业大学三坪教学实践基地资源管理办法》及《新疆农业大学三坪教学实践基地资源使用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自查,对标日常管理考核表(附件1)和绩效考核表(附件2)内容分项表述,填写《新疆农业大学三坪教学实践基地资源使用考核报告》(附件3)。
(二)专家评议。管委办将于2024年11月初(具体时间待定)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现场和会议评审,提出考核等级和意见。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用户应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相关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以考核促建设。考核结果作为次年基地资源使用审批的重要依据。2025年度考核将把所有用户(含土地、实验室、温室大棚等)全部纳入考核范围。
(二)落实主体责任。由各依托学院对验收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各类成果,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材料提交。请各相关用户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考核报告电子版材料通过飞星发送至三坪教学实践基地朱银飞处,纸质材料(含佐证材料)一式8份,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4-013室,所有材料须经脱密处理。
(四)考核汇报。请各相关用户准备8分钟汇报PPT,汇报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银飞 15276776778
附件1日常管理考核表.docx附件2 绩效考核表.docx附件3:新疆农业大学三坪教学实践基地资源使用考核报告.docx
三坪教学实践基地(陆港校区管委办)
2024年10月16日